案号:云楚交综双罚〔2025〕0008号
被处罚人(单位):李XX;
住址: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中山镇六街村委会XX村民小组
案由:李XX营运客货车辆不按照规定参加年审行政处罚案
违法事实:2025年3月14日14时30分左右,受双柏县交通运输局委托,经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查看李XX所有的云E55XXX号重型仓栅式货车《道路运输证》信息,发现云E55XXX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存在年审超期12个月的违法行为。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询问笔录、现场笔录、云E55XXX号重型仓栅式货车《道路运输证》复印件、云E55XXX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。
行政处罚依据:违反《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》第十条第四款的规定;依据《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(五)项实施行政处罚。
行政处罚种类: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(¥1500.00)
行政处罚结果:自觉履行
处罚决定时间:2025年3月14日
双柏县交通运输局
2025年3月14日